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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垃圾清运说说房屋拆迁需要满足什么条件

2024/3/12 22:29:55      点击:
1、拆迁前必须公示
拆迁之前,当地政府都应依法向拆迁区域发布正式拆迁公告,主要内容通常为拆迁原因、拆迁期限、拆迁范围,拆迁安置办法等,拆迁公示需要在征收范围内广为张贴,让每一户被拆迁人都了解知晓拆迁事项,方便被拆迁者行使自己的权利。另外,也需要对被拆迁人员的安置情况,补偿办理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示。
2、避免签署空白安置补偿协议书
在拆迁过程中,一些拆迁方只是提供一份格式协议,许多地方都是空白,在不填写内容的情况下就试图说服你签字。这时被拆迁人一定要坚持两个原则,“口头上的许诺,一定要在书面上写明”、“合同不能留空白,一定是填满,防止出现事后涂改或不认账”。签字协议须自己留一份,这是自己的权利。
3、拆迁补偿不全面
拆迁补偿是被征收人最关心的问题之一。拆迁补偿要注意两个问题,一是无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,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,都应该土地上的附着物全面进行补偿,有时候只给你补偿房屋,而未对附着物及经营损失只字未提。另外,现在的拆迁政策都是要求双向补偿,也就是说对宅基地和房屋分别进行补偿,某些地方可能只拿了其中的一份。
4、拒绝拖欠补偿款
正常情况下,确定拆迁后,均是先签协议,然后给补偿款,最后才拆迁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先补偿后拆迁。但是有时候,基于项目进度的需要,可能刚签字就催着被拆迁户先搬迁,承诺后给补偿款,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拆迁流程。
5、确定拆迁主体的合法资质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》以及《土地管理法》的规定,只有县市级以上部门才有权征收(征收基本农田必须国务院批准,征收非基本农田35公顷以上页需要国务院批准),乡、村不是拆迁征收房屋的法定主体。另外,我们还要注意,具体执行拆迁的单位,也必须是具有相关部门审批的合法资质——拆迁许可证、评估资质、评估师证件等等。